内地电商法规全解指南:5个关键领域,促进贸易高质量、合规增长!
内地政府针对电商行业出台多项法律法规,涵盖消费者权益保障、数据保护和交易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以保障电商产业健康发展。特别自2019年1月1日起,内地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规范电子商务护市场秩序。该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资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不得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虚假宣传或令人误解,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企业在拓展内地电商市场时,必须留意并遵循有关电商行业的各类法律法规,以避免因不合规或法律问题而蒙受损失。其他主要行业法规包括: 1. 留意退款退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1]于2024年3月出台,订明自2024年7月1日起,经营者要在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明显标注,不得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消费者购买时必须按键确认;而未经消费者确认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这意味著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特定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卖家须在合理期限内处理退换货请求。 此外,为了进一步保护内地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6月公布有关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2],其中内容包括: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网络销售活动时,应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消费品,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电务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消费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品质量问题或瑕疵资讯的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 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消费品的电商经营者,在收到信息或获知消费品召回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有问题或瑕疵的消费品,并依法履行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的相关消费品召回义务。 2. 遵循个人资料处理法规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政府自2021年5月1日施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其中列明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资料,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资料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等法规。 在经营网上零售业务时,企业难免会接触或处理大量消费者的数据,而内地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4],规范当地个人资料处理,其中提及包括: 处理个人资料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资料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清楚表明个人资料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资料种类、保存期限等。 3. 关注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应当行为与不得出现行为 为了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内地于2021年5月制定并公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5],当中订明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的年龄和行为限制,并在以下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广告活动、线上线下直播场所、商品服务讯息核检、虚拟形象使用、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开展商业合作等。 内地于2022年6月公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6],明确列出多项网络主播应当及限制行为,包括: 网络主播应遵守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的有关规定,配合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料实名注册,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 同时不可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等理由的歧视,不可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等。 政府特别为了治理恶意营销短片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5年4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7],更列明要整治的相关重点问题,其中包括: 恶意虚假摆拍问题:打造悲惨人设、假冒新就业群体身份,虚构「苦情」戏,利用公众善意卖惨营销; 散布虚假讯息问题:以「剪切拼凑」、「断章取义」、「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身份」等方式恶意制造不实讯息; 违规引流营销问题:利用「情感交流」、「快速致富」等噱头,诱骗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非理性消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