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其中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货物推出“离境即退税”政策;此外,海关总署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两项政策从退税与备案环节,共同优化了跨境电商出口流程,提升企业申报效率。目前广州、深圳等多地已快速落实政策。阅读下文对政策的深度梳理,了解政策变化要点与落地情况,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新政核心:两大关键调整
01 “离境即退税”落地
- 实施时间:2025年1月27日起;
- 适用范围:仅针对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
申报规则
- 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退(免)税;
- 已实现销售的货物按现行规定申报,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则先办理出口预退税,后续根据销售情况核算税款;
- 申报出口预退税时,需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HWC-YT),生产企业应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需使用单独的关联号申报。
02 海外仓备案取消
-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5日起;
- 简化要点: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海外仓业务备案,申报时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无需提交收款单等额外材料。
政策核心变化:三大优化方向
01 退税周期大幅压缩
以往需等货物销售完成才能退税,新政下“离境即退税”打破这一限制。据广州首单落地案例显示,一企业退税周期从45个工作日缩短至24小时内,税款返还效率大幅提升,加速企业资金回流。
02 流程更灵活清晰
- 申报阶段
企业可按货物销售情况选择两种申报方式:已实现销售的,按现行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规定申报;未实现销售的,先办理出口预退税,后续按销售情况核算税款;
出口货物报关单同一项号下未全销售的,可区分已售与未售部分分别申报,也可统一按未售货物申报预退税。
- 核算阶段
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一窗口”推送数据清单,各类情形处理规则明确,操作更顺畅。
03 申报材料简化
除特殊情形外,企业以出口海外仓方式申报退(免)税无需报送收汇材料,减少准备材料的工作量,提升申报便捷性。
- 落地案例:广深两地先行实践
2025年2月,广州、深圳先后完成“离境即退税”首单业务办理,两地政府通过部门联动、精准辅导,推动政策快速落地,为企业提供高效退税体验:
- 广州:2月5日,广州一家工艺制品企业成功办理首笔退税(3元),退税周期仅24小时;
- 深圳:2月7日,深圳一电子商务企业完成首笔9810货物预退税(77元),退税款项不到24小时到账。
企业应对建议:三大行动方向
01 深研政策规范操作
企业需要掌握“离境即退税”的适用范围、申报要求与备案单证规则,如无法取得出口合同,可选用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等资料备案;
企业应按规定留存销售记账凭证、销售明细账等销售佐证资料:
- 申报预退税的企业需在货物销售后15日内完成佐证资料留存;
- 按现行规定申报退(免)税的企业需在申报后15日内完成留存。
企业应确保准确填写申报标识、按要求留存材料,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适用政策。
02 合理布局把控退税时效
旺季备货的企业可采用多仓分流策略,依托不同地区枢纽仓,结合船期、港口拥堵情况分散备货,借助专属通关通道加速货物离境,及时享受退税,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同时提升库存周转率。
03 借力专业见解化解税务合规风险
企业可联合专业清关伙伴、税务咨询机构,获取清关、退税申报、核算等环节的专业支持,比如在核算期(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后,需在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完成预退税税款核算)内把握核算节奏,规避税务风险,确保合规获益于政策红利。
2025年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新政,从缩短周期、简化流程到减少材料,多维度为企业减负增效。未来,随着新政策进一步深入实施,从事跨境电商行业的企业将充分受益,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行业有望迎来更提质增效的发展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