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碳足迹管理方案已落地,多维加磅粤港澳互认合作深度!
为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广东省生态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部门于2025年9月5日联合公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 [2025] 195号),内容包括: 建立健全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 建立广东省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在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技术框架下,搭建与国际接轨的广东省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鼓励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报送产品碳足迹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 根据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围绕电池、光伏、海上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纺织、钢铁、铝、陶瓷、家具等产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 开展重点地区碳足迹试点示范 鼓励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降碳潜力大的地市开展碳足迹试点; 探索推动碳成本传导与披露 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碳成本传导机制,协助出口企业获得本地碳成本抵扣,降低企业应对碳壁垒负担。 丰富和拓展产品碳足迹推广应用场景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作用,将产品碳足迹列入贷款和融资主体绿色低碳水平评价指标。鼓励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 加大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 适时将碳足迹纳入政府采购要求中。以纺织品、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家具等消费品为重点,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主动展示广东碳标签; 推动将碳足迹纳入产业绿色发展体系 将碳足迹管理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要求,鼓励和指导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 探索推动产品碳足迹跨境互信 积极推动碳足迹粤港澳互信互认 在粤港碳标签互认合作基础上,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互信互认机制,推动在碳足迹核算评价方法、碳足迹因子、分级评定和应用场景等方面逐步实现互信共享,选取典型产品开展互认示范。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湾区标准」;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沟通对接,推动与友好省州以及「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有关碳足迹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由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碳足迹联盟,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因子数据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主要贸易伙伴开展合作示范,逐步建立碳足迹互认机制。










